法律规定行政拘留在哪里执行
行政拘留通常在当地看守所进行。被行政拘留后,公安机关将明确告知当事人家属拘留期限。
行政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视。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1. 法律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地点。
行政拘留一般在当地县、市看守所实施。
行政拘留的特点:
(一)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严厉形式。
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权决定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00万元。
1天但不超过15天。
(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
一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刑事强制措施。
自由。
(三)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不同。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碍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实施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四)行政拘留与行政拘留不同。
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采取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行政措施。
(五)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
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对触犯刑律的人实施的处罚。
2.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1. 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强制性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
司法拘留是对妨碍民事诉讼程序的人采取的惩罚措施;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人采取的惩罚措施。
2. 适用对象不同:对现役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 对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包括民事诉讼参与者和案外人进行司法拘留;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3. 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 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4. 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行政拘留处罚一般行政违法行为。
5、适用机关不同: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执行; 司法警察移送公安机关主管场所羁押; 由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综上所述,有些人可能确实认为行政拘留发生的地方是看守所,但无论是看守所还是看守所看守所,这些都不是其他无关人员可以关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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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暂的人身自由被剥夺期间,行政拘留人员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违法的法律代价是沉重的。
行政拘留执行机关
法律分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行政拘留场所为看守所,公安机关将被拘留人移送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不同方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指导社会问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事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
拘留在哪里执行
拘留是在看守所进行的,看守所是专门关押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判处行政拘留的人以及被人民法院拘留的人的场所。法院依法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的设立和撤销,应当征求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意见,并按照权限和规定程序审批。
看守所应当根据拘留决定机关下达的拘留决定书立即拘留被拘留人。
需要异地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应当出具有关法律文件和需要异地拘留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看守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看守所收押罪犯时,必须搜查罪犯的人身和财物。
在押人员的非生活物品和现金由看守所集中登记、保管。
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送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依法处理。
看守所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为在押人员组织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看守所必须保证在押人员每天在羁押场所外的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看守所不得强制在押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拘留期满后,看守所应当及时释放被拘留人,出具释放拘留证明,并返还代扣押的财物。
行政拘留的特点是: 1、行政拘留是严厉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权判处拘留,期限不得少于1日。
不超过15天。
2.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
一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的纪律处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暂时剥夺人身的刑事强制措施; 自由。
3.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不同。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碍民事、行政诉讼的人实施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与行政拘留不同。
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采取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
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对触犯刑律的人实施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处的罚款总额应当在十万元以下。
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总额。
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被拘留的人必须由人民法院移交机关看管公安。
在拘留期间,罪犯认罪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先释放罪犯。